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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院属各单位:
“元旦”即将到来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修改<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的规定和我院教学情况,现将2015年元旦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5年1月1日(星期四)—1月3日(星期六)放假3天,其中,1月1日(星期四,“元旦”)为法定节假日;1月4日(星期日)恢复上班上课。
二、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,防火防盗,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三、后勤保卫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和谐、平安、快乐的元旦佳节。
四、各系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、交通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;禁止学生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,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五、放假期间,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升挂国旗工作。
六、严格实行学院值班工作管理规定。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求24小时开机,以便通信畅通,处理紧急事务和突发事件。值班电话:80659110、80659009(安全工作处)。
七、院领导要做好值班检查工作,严明纪律,严格要求,确保节日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。
特此通知。
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院长办公室
2014年12月16日